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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34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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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不过我并不会生你的气,

    因为我理解你的心情,

    反正回去的路还很长,

    等回到四九城之后,

    你再给我答复吧。

    但是我希望我以前劝过你的那些话没有白说……

    你知不知道布莱梅乐队的故事?

    我想这个故事与咱们的经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章尽欢和孙宏雷等人,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不卖煤的乐队”,

    大蜜蜜竟然说他们的经历与这个乐队很相似?

    她究竟想说什么?

    章尽欢实在是琢磨不出“摸金校尉”与“不卖煤乐队”之间能有什么联系?

    这莫非是有一帮子既倒斗又唱歌又写网络小说的队伍?

    于是便问Shirley杨什么是“不卖煤的乐队”?

    大蜜蜜笑道:

    “不是不卖煤,是布莱梅,这是得国的一个地名。

    这个故事是个童话故事,

    故事里的四只动物——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现实生活的压力太大,

    所以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

    并且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

    从而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在它们的心目中,

    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

    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

    章尽欢等人哑然失笑道:

    “这个比喻非常的不对劲,

    怎么拿我们与这些童话故事里的动物来比较?”

    大蜜蜜一本正经说道:

    “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啊,

    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

    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能够到达布莱梅,

    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之中,

    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大BOSS,

    然后就留在那里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虽然布莱梅乐队从未去过布莱梅,

    但是它们在旅途之中,

    已经找到了它们内心中一直希望得到的东西,

    已经实现了自我的生命价值。”

    铁憨雷虽然还是没听太明白,

    但章尽欢已经基本上懂得大蜜蜜这个故事所指的意思了。

    从未去过布莱梅的“布莱梅乐队”,

    和他们这些从未通过盗墓发财的“摸金校尉”,

    的确可以说很相似。

    也许在旅途之中,

    章尽欢他们其实已经得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

    其价值甚至超越了他们那个“发财揭秘考古”的伟大目标,

    目的地其实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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