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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杀。(求鲜花评价票!!)(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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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城,知州府。

    李信给自己到了一杯热水,又放上珍藏已久的茶叶。

    茶香弥漫,韵味悠长,让他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很是惬意。

    “老爷,出事儿了,老爷,出事儿了。”

    一阵急促的声音吵醒了李信,睁开眼睛,就看见管家慌不择路地冲进了房间。

    “管家,什么事让你这么慌乱?”

    “黑风寨召集漠北北部各个山寨,准备劫掠四王爷的封地。”

    管家说完,李信也急了起来,吩咐道:

    “赶快去通知驻军,救援四王爷。”

    “四王爷要出了什么问题,我们都别想活。”

    在昨天,他就接到金陵传来的命令,救援朱高煜。

    只是并没有当回事,仅仅派人去盯着黑风寨。

    毕竟朱高煜是大明藩王,地位崇高。

    脑子被驴踢了,才敢劫掠朱高煜的封地。

    但没想到黑风寨真敢!

    李信现在是真的慌了起来。

    如果黑风寨伤到朱高煜。

    就算朱棣不砍了他的脑袋,漠北百姓也会将他撕成碎片。

    ..

    秃头强盗带领着五千强盗骑兵,不断接近朱高煜的封地。

    黑风寨距离封地足有上百里之远。

    再加上天气炎热,温度和蒸炉差不多。

    五千强盗都是饥热交迫,浑身算弱无力,一副快要死的模样。

    秃头强盗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大声喊道:

    “还有二十里地,我们就能接近地方了。”

    “攻破城寨之后,可以纵情劫掠半天。”

    一想到纵情劫掠的场景,强盗骑兵就如同打了鸡血,全都兴奋了起来,眼睛冒起红光。

    为什么做强盗?

    不就是为了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能随意享受那一掐就能出水的小娘子。

    只要攻破封地,全都能实现。

    “五当家,有情况。”

    一名强盗看着前方的斜坡,立刻向秃头强盗禀报道:

    “前面斜坡上有人,正好挡在我们的路上。”

    “踏马的,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敢拦我们的路!”

    秃头强盗骂骂咧咧地嘟囔道,看向前方。

    前面是一个高有四五十米的斜坡。

    而在斜坡上,则站着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

    面容英俊,眼若星辰,血红色的披风随风飘摇,飒飒作响。

    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

    秃头强盗强忍住内心想要跪拜的冲动,可以发誓,他见过不少贵公子。

    但和面前这名青年相比,就是乡下的农夫,没有任何可比性。

    秃头强盗摸了摸他那锃光瓦亮的大脑袋,眼中闪过一抹疑惑,暗道:

    “这小子怎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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