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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穷孩子当家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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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李明仙她家不穷,所以很难正正经经的干一件事。陆无双的父亲是个教书先生,所得甚微,刚刚够养活家小,自然她从小就跟着母亲学刺绣。

    小彩是上一世吃了贫穷的大亏,想起过去就心悸,早早晚晚想的都是赚钱大业,对于玩耍反而没有什么兴趣。

    自从杨初晴走了以后,小彩的性格一下子就恢复正常了,这让青华感觉很惊讶。

    好几次坐在茶亭子里看着小彩在那里绣花都觉得奇怪,一个小小的姑娘为什么会把花绣的那么好呢?真的是个小天才吗?就算是三岁开始学,也不可能三年之内就把绣花学的那么好。

    关键是每一点配色都恰恰好,就算他是个少年不懂这些东西,也能看出来,小彩绣得比陆无双的还要好。

    而且小孩子挺坐得住的,吃了晚饭就坐在那里,先把手给洗干净了,拿起针线来一直做到黄昏。

    小孩子瞌睡多,这个时候她会睡一会儿,再等到半夜爬起来打坐,雷打不动的打坐一个时辰。在案上点燃一根线香,直到那根香火灭掉。

    如此自律,倒让青华慢慢的对她刮目相看了,仿佛之前的胡闹都是做了一个梦似的。

    不过他也有点怀疑。会不是会是小孩子说了那些大话以后,公鸡屙屎头节硬,过一段日子就忘了。

    小彩在做事的时候,比如说她绣花,就绝对不跟朋友坐在一起,因为聊天高兴了会影响配色和出形。她喜欢独自一个人坐在一个小角落里,一定要把手洗得干干净净,她绣过的所有的东西都干干净净,很有点仪式感。

    绣娘的手是最要紧的,不能干粗活,要不然会刮丝线。

    小彩想了好几天,怎么样把丝线给换掉,换成纱线,纱一般不容易挂坏,纱线肯定也不容易挂坏。

    这个时候,用来作为衣装的东西,最多的是棉,然后就是麻,过了才是绫罗绸缎。

    老百姓当中穿麻的比较多,因为麻布牢实,虽然有些粗糙,只要经过千百遍捶打,还是很柔软。

    但是制造麻布很污染水源,那个东西要在水里泡,从地里收获以后放在水里泡,泡到麻丝和麻杆分离,再拿出来把麻丝扯下来,再不断的用棒槌捶打,或者织好布以后再拿去捶打,也可以解成很细的丝,织在棉布里,增加棉布的耐磨度。

    陆无双为了保护自己那双手,迫不得已,自己的地就花灵晶请人种了。李明仙偶尔的去地里搞两锄,也多半是花灵晶请人种。

    小姑娘家,法力法力不行,力气的力气没有,种什么地呢?但是有好多人也是自己种,也有小虎妞,把自己的那20亩地种的好好的。

    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少,每天从童修堂回去都要跑去地里搞上半天。

    所以小弟子们的地都有一个特征,就是所有的庄家都是小片小片的先熟,因为前前后后就是种下去,也快差不多一个月了,收的时候也差不多要一个月。

    幸好是海岛的气候用不着抢收抢种,因为一年四季都比较温和,早点晚点都没有关系,门派上面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才这样干的。

    也有的小孩子聪明到了极点,五个八个的组在一起,互相帮忙,不管年龄,今天种这个的,明天种那个的,不知不觉的就搞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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