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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11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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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越清楚, 便越明白个人的渺小。许多事看在眼里偏偏无力改变,哪怕拼尽全力没有几十年的水磨工夫根本看不到效果, 难免郁愤焦躁。

    在出演《追光者》入戏成为萧若楠的四个月,这种心情越发明显。像一只困兽,找不到出路只能等死的感觉,实在太不妙。

    她迫切需要阳光的东西涤荡心灵,比如广阔无垠的草原,生机盎然的雨林,为生存战斗的野兽。

    参加完杀青宴,孟格桑一个电话打给权至龙。

    “亲爱的至龙,我们私奔吧!”

    一刹那,权至龙连孩子以后叫什么都想好了。他疯狂心动,哪怕清楚此私奔非彼私奔。

    骨子里不安分的两个人一拍即合,约定第二天在海拉尔机场碰面,去孟格桑的家乡——呼伦贝尔草原。

    原本按照孟格桑的想法是想去非洲领略不一样的大草原风光,她有位关系不错的校友在那边拍纪录片,过去之后不仅有人接待还能充当向导带他们玩个尽兴。

    然而千算万算没算到,权至龙的签证没下来。

    南韩办理去非洲的签证一般需7~15个工作日,哪怕生日后立刻递交申请材料,到今天也不到十个工作日。

    作为中国人,孟格桑可以在目的地国家免签停留60天,所以压根儿没留意这件事。关键时候,哦豁~出岔子了。

    孟格桑倒是愿意等,权至龙不愿意。年底他和竹马的小分队要发行单曲,还要参加各种年末颁奖典礼和歌谣会。

    留给他的休息时间不多,多等一天就少玩一天,绝对达咩哟,无奈之下更改目的地为呼市。

    至于雨林,危险度太高,没有合适的向导,孟格桑可不敢随便带权至龙去。

    对于更改游玩地点一事,权至龙振振有词,“都是草原,不如去姐姐的家乡。”

    到底什么样的土地才能长出这样一朵生机勃勃野性十足的盛世之花?权至龙向往已久。

    相比非洲大草原上的奔跑狩猎的狮群,冠上“孟格桑家乡”称号的蒙古草原对权至龙更有吸引力。

    隔天上午,两人分别从所在地启程飞往呼伦贝尔市,中午在海拉尔机场成功碰面。远远看到彼此,两人一阵小跑,最后抱个满怀。

    “我戴墨镜呢,你就不担心认错了人?”

    权至龙哼笑一声,得意地说:“不能够!”

    爱情是荧光色,无论别人多么色彩绚丽,在他心目中,格桑才是最独一无二的存在,茫茫人海一眼便能认出。

    “那我呢?我也戴了墨镜,姐姐怎么认出来的?”

    孟格桑偷笑:“就你那拽的二五八万的走路姿势,别说我,随便一个粉丝都能认出你。”

    “……”权至龙不依,“就没有更浪漫、更……有意思的说法?”

    “em……”孟格桑沉吟片刻,在他期待的目光下开口,“有啊。”

    “是什么?”

    “因为你是权至龙。”

    权至龙不只是一个名字一个人,还是一种感觉。一种又痞又帅,令人过目难忘的感觉。

    隔着墨镜感觉到孟格桑灼热的视线,权至龙不免脸红,嘴角抑制不住翘起。抓抓脖子,顾左右而言他,“我们现在去哪儿?”

    “先回市区的家,下午去牧场。”

    孟家位于海拉尔市区的家空无一人,两位长辈不在。

    八月底正是草原上收割牧草的时候,孟元良和格根塔娜带着雇员在夏季牧场忙碌,为牛羊储备过冬的干草,哪怕知道女儿回家也无暇分身。

    所幸夏季牧场离海拉尔市区不远只有六十多公里,孟格桑和权至龙可以自行开车前往。

    两人在市区的餐厅解决午餐,孟格桑倾情推荐的手扒肉火锅。现宰的羊肉那叫一个新鲜美味,比冷冻肉好吃一万倍。

    权至龙左手烤羊排,右手烤羊腿,低头喝一口女朋友喂的奶茶,快活似神仙,笑得见牙不见眼。

    感受到投喂的乐趣,孟格桑再接再厉,饶有兴致的照顾男朋友吃喝。

    “别只顾着我,快点吃啊。”权至龙忍不住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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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

    “吃着呢,不着急。”

    她端起一盘上好的雪花肥牛,倒了小半盘到锅里。筷子随意扒拉两下,捞起来放到权至龙碗里。

    “尝尝。”

    手里的羊排刚好啃完嘴里有点干,权至龙丢掉骨头,擦擦手拿起筷子。一口下肚,立刻被细腻多汁的绝佳口感征服。

    ——格桑在上,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牛肉!

    和被吹上天的韩牛和牛相比,亦不差什么。得知价格后,他立马生出一种占大便宜的感觉。再次感叹中国人真幸福,好吃的东西又多又便宜。

    权至龙吃的头也不抬,孟格桑撑着下巴看他,心里有种诡异的满足和骄傲。

    吃吧吃吧,以后住在中国不挪窝最好。

    最近几个月的新闻让孟格桑彻底看清楚艺人尤其是爱豆在南韩的地位以及面临的情况,难怪那么多人抑郁自杀。

    以权至龙如今的地位,没有实锤的消息竟然能让他被众口一词地口诛笔伐,环境实在恶劣。

    啧,以后他们结婚,绝对不要在首尔定居。幸福指数太低,一点儿都不宜居。

    吃完回家美美睡个午觉,两人出发前往牧场。

    时值夏季末,草原上气候宜人,风景优美。车子从市区开进无垠的草原,仿佛从现代文明回归大自然。

    权至龙深吸一口气,感觉到身心的放松。

    路上几乎没有人,入目是延伸到天之尽头的公路以及无边无际的草场,天高地阔任我驰骋的豪情油然而生。

    汽车顶棚被打开,迎面而来的风带着植物的芬芳,和孟格桑身上的味道非常接近,令权至龙倍感熟悉和放松。

    “呜——”

    他站直身体,双手放在嘴巴两侧,在风中大声叫喊,心中的负面情绪随之倾泻而出。

    孟格桑美没说话,直视前方的双眼微微弯起,满是笑意。

    一辆旅游小巴从后方开来,从他们身边经过。大开的车窗后突然响起惊呼:“至龙?是权至龙吗?!”

    错身而过的瞬间,一个两个三个小脑袋挤在窗口,激动地挥手大喊:“龙哥!龙哥!!!”

    有人注意到开车的孟格桑,扯着嗓子叫:“桑姐!老婆!老婆大人!”

    被粉丝看到这般模样,权至龙倍感丢脸。忍住捂脸的冲动,正想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坐回去,就听到有人跟他抢老婆,这他能忍?

    立马吼回去。

    “乱叫什么?这是我老婆!”

    短暂的寂静过后,笑声如浪潮席卷整辆巴士,整个空间充满欢乐的氛围。

    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几个粉丝一脸蒙。小巴士越开越远,眼睛还黏在权至龙和孟格桑身上舍不得挪开,可爱的模样令车厢内的人忍俊不禁。

    权至龙丧丧地坐回座位,捂着脸不想说话。余光瞥他一眼,见他脸红到脖子根儿,孟格桑眼中笑意愈浓。

    “……太丢脸了!真的太丢脸了!”权至龙双手颤抖,喃喃自语,“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

    他可是酷帅狂霸拽的GD啊,怎么会做出如此幼稚的事?

    天呐,他们一定会说出去。不用等明天,今晚,他的光、辉、事、迹就能传遍全世界。从此在粉丝心里,他再也不是帅气的权leder,而是幼稚的权龙。

    嘤~丢人呐。

    第106章  我也很棒啊~

    粉丝没有辜负权至龙的期望, 当晚他和孟格桑还有一群牧民围着篝火烤肉跳舞,相关笑谈在网上传疯了。

    不仅有亲历现场的粉丝逐帧回忆讲解,还有不知道谁偷拍的小视频和动图。尤其是最后捂着脸缩回车内的模样, 粉丝和路人笑疯了。

    【哈哈哈, 龙哥,你还记得那是你的粉丝吗】

    【权龙:粉丝?情敌!统统都是情敌!!】

    【果然,但凡男人就忍不了夺妻之恨, 嘴花花也不行】

    【路人实名疑问,GD原来是这种性格吗?】

    【只刷到过舞台视频, 看着很拽很不好接近的样子,没想到性格这么有趣】

    【权龙就是这样一枚台上酷帅台下软萌的百变偶像, 入股不亏】

    【只有我注意桑桑的表情吗?】

    【好宠溺,我要醉倒在她的目光中了~】

    【说这个我又想起之前韩媒闹的笑话】

    【楼上我懂~倒过来我还会迟疑一会儿】

    【权龙:别说了别说了, 我不要面子吗】

    【哈哈哈,哥不要,哥只要老婆斜眼笑.jpg】

    【……草,扎心了, 我也想要老婆】

    【+1】

    【+2】

    ……

    【+身份证号】

    粉丝和路人嘻嘻哈哈, 到处调侃逗趣,网上一片欢腾的海洋。

    当事人挨过短暂的尴尬期, 进入骄傲得意阶段。

    “不过是做了全天下男人都会做的事——宣誓主权而已, 我有什么好尴尬?”权至龙十分不要脸地对孟格桑表示:“下次遇到我还说, 姐姐就是我的(未来)老婆, 我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

    别以为他不知道,虽然早早公开恋情, 暗戳戳想要挖他墙角的人从没少过。

    只是孟格桑这个人吧,说敏锐很敏锐, 说迟钝那不是一般的迟钝,完全取决于她的心情和感觉。

    当她单身并且对某个人有点意思的时候,她会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对方任何情绪上的变化难逃她的法眼,方便随机应对把人拿捏得死死的。

    一旦进入恋爱状态,她对恋人之外的人便不再关注。像是自动关上一扇名为感情的阀门,不管其他人怎么献殷情或者撩拨她,少根筋似的无动于衷。

    一年多的相处足够权至龙发现这一点,安心是很安心,就是有时候他看出来端倪格桑没察觉,然后他独自吃醋生气,对方却没事人似的,看着心里很不平衡。

    诶,说多了都是泪。

    “好好好,随便你说,我又没笑话你。”

    孟格桑撇嘴,觉得受牵连的自己十分无辜。

    权至龙点点脸颊,意思不言而明。

    “你到底脸皮薄还是脸皮厚?”孟格桑一把掐住他的脸颊,凑近细看,“一会儿比谁都腼腆害羞,一会儿又无比大胆奔放?”

    篝火晚会人不少,大家三五成群坐在一起烤肉说笑,还有人围着篝火跳舞。

    草原上牧民的生活环境相对封闭,不比极速冲浪的年轻人对国内外的明星艺人如数家珍,他们不一定认识孟格桑但一定不认识权至龙。

    在他们面前,权至龙不需要背着他的偶像包袱,可是大刺刺求吻……

    唔,不太符合他的性格。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权至龙迅速靠近,“啾”地一下亲在孟格桑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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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篝火为她白皙的侧脸镀上一层暖光,明亮的眼眸中火光跳跃。感受到脸颊上的温度,下意识睁大眼睛,随后弯成两道月牙。

    不等权至龙退开,勾住他的脖子亲在他唇上。温暖的,轻柔的,一触即离。

    孟元良和格根塔娜手牵手围着篝火跳舞,无意瞥到一对小儿女的互动,相视一笑。

    看到这一幕的不止他俩,响亮的掌声和口哨声此起彼伏,有人大声起哄用蒙语喊“再来一个”。

    权至龙听不懂,抠抠脸颊,一脸懵的看向女朋友,微红发烫的脸颊隐藏在火光下无人发现。

    孟格桑忍俊不禁,额头抵着额头亲昵地低语,“他说:‘再来一个!’你觉得呢,至龙?”

    “我觉得……建议不错,可以适当采纳。”

    权至龙抿唇,试图掩饰不断上扬的嘴角。目光在她脸上流连,明亮而温暖。

    “巧了,”孟格桑低笑,手指轻轻摩挲他脑后的头发,“我也是这么想的。”

    话音落,气氛陡然变得粘稠且暧昧。

    仿佛聊斋故事中被妖精引诱的书生,权至龙忘了身处的环境,也忘了周围的视线,只想随心而动亲吻他的心上人。

    比先前更响亮的掌声和口哨响起,大家的目光是温暖的带着笑意的,但他已经听不到也看不到。

    权至龙所有心神都被眼前之人占据,柔软的唇,清新的香气,还有掌心令人熨帖的她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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