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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我叫傅慈新(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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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常民出生于1969年,家里有七个孩子,因为前四个都生的姑娘,所以老太爷实在着急想抱个孙子,催着临常民父母抓紧生孩子。接连要了三个,接连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姑娘和一个小儿子。

    临常民就是这个小儿子,全家最受宠,也饱受全家人的期待。

    大姑娘出生的时候,国家还在旧社会转型期,虽然各处都欣欣向荣,但是形式并不容乐观,很多地方都吃不上饭。

    身边能有湖的一般靠着湖抓两条鱼吃,虽然滋味比较淡,但是这算是条件好的。有的严重的地方没东西吃,人们会把树皮或者树根挖出来煮着吃。虽然不健康,也没什么人能吃饱,但是好歹不至于饿肚子,饿不着肚子就能活下去。

    记得临川姥姥说过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那时候人就想着怎么活下去。

    临常民家条件好一些,但是父母结婚太早,那时候营养跟不上,头一胎儿子出生的时候临常民妈妈跟不上奶水,竟然八个月就夭折了,要不然老太爷也不会这么着急。

    也正是因为头胎夭折了,临常民妈妈也就是临川的奶奶,更加注意以后小孩的营养问题。爷爷奶奶属于本地的中农,爷爷长期在村里干村支书,总是能从县城里带点儿好东西回来,家里也养着牛养着猪,好的时候还养了两只羊改善伙食。

    别家的孩子还在想着能不能吃口肉的时候,临常民家里就想着能不能吃个羊肉改善伙食了,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临常民能走出来的原因之一。

    临常民慢慢长大,他不算是特别聪明的,考试学习也都考不到前面去,奶奶想着这小伙子可能以后也就这样了,本来就是老末,留在家里陪着两个老人也挺好的。

    但是这个时候出了一个小插曲,就让临常民不得不好好学习,再尝试着自己走出去。

    大哥哥也就是老五,本来有特别好的前程,早早地被村里人带着去当了兵,在部队里表现得很好,部队推选士兵考士官,推荐的就是老五。如果当时老五要是考上了,同村就有一个海军的大官,想要把他要去海军,以后说什么也能成个大才。

    结果老五考试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呼呼大睡,不用说,肯定名落孙山。士官没考上,也就想着退役了。退役以后的老五心灰意冷,拿了一笔钱就回家包地种枣树去了。

    临常民初中放学以后,不单单要帮着爷爷奶奶去种地,还得帮着大哥家去施肥播种。那大夏天的,背着快赶上他高的农药筒,左手拿着喷头,右手按着施压器,冲着树上一顿喷。

    汗流浃背,烈日炎炎,晒得临常民好几次脱水差点儿晕倒在田地里。

    就有一次,临常民背上都晒裂了,回家给奶奶看,给奶奶这个心疼的,眼泪水哗哗的就从眼角掉下来了。临常民看着也心疼,想着自己以后不想让妈妈再这样子哭了,于是下定决心再怎么说也要考个小中专,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以后再也不来种地了。

    但是临常民并不是特别聪明的料子,平时学习就学的不咋地,那时候考个小中专就意味着能分配工作。就算不如现在考个公务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也是千百人抢一个席位的,临常民确实考不上,第一年就给了他巨大的打击,关键还差了很多,自己都觉得自己没戏。

    正打算再背上农药筒子,继续钻到枣树林里面去打药,已经结了婚的三姐回了一趟家,看小老虽然笨笨的,但是好歹也努力也一年,万一真能考上,也有戏。

    三姐嫁给隔壁村自己的表哥,表哥很有出息,在县城里当了一个小领导,单位给分了一个房子。俩人看临常民这么努力,但是在村里学习条件又不好,就把临常民接来县城里学习,两室一厅的房子,分给临常民一个小卧室。

    这也是临常民第一次尝试到住在县城里是什么感觉,这感觉真好。有吃有喝,睡得不是土屋子,冬暖夏凉,也终于不用睡土炕,那都是睡得席梦思,感觉在这样的软床上那个舒服。就和以前有一次实在累不行睡草垛子上一个感觉,睡席梦思还不用被妈妈找不到,然后打屁股。

    他决定一定要考个好地方,然后回来也当个小领导,自己也能有自己的一套房子。

    但是第二年还是没考上,临常民连续考了四年,终于第四年考上了一个南方的警察中专,好在他上学早,和同学也就差了个两三岁。这四年的经历也给临常民打下了很好的知识基础,直到现在他还记得很多小学时候读的课文,小时候算的数学公式。

    毕竟都是自己一遍一遍抄的,然后再一张一张贴在屋子的墙上,站在椅子上默背。

    考试的时候,三姐看着满屋子的贴纸,就知道这次常民肯定能行,

    去南方上学的时候,奶奶卖了一只猪,给临常民拿了3000块钱,里面有学费有生活费,握着临常民的手说“麦收(临常民小名,因为出生的时候正赶上麦子收割),去了要好好学习,不要学你哥哥考试不认真,最后给弄个稳定的工作回来,一定一定不要再回村里种地了。”

    爷爷在身边,也没有说什么,宽厚的背像是压在临常民心头的一座山,仿佛在告诉临常民,没事家里有我,你自己好好去闯好了。他轻轻拍拍临常民的头,对着临常民挥挥手,让他快点儿上车,不要耽误事情。

    看着自己妈妈旧时代裹着的“三寸金莲”的小脚,手上满是干农活留下的冻疮,因为生活压弯了狗搂着的腰背,临常民重重点点头,“我会的,我一定从村里走出去。”

    把手从火车伸出去,给家里人告别,看着三姐边笑着边流泪,他庆幸,“自己终于离开那片土地,自己终于走出来了,毕业以后一定不要再回去这里了。”

    南方的天气像水一样,每天都潮湿乎乎的,自己洗的衣服都很难晾干,每次穿的时候都感觉黏黏糊糊的,尤其是训练完了回来,每次都感觉自己身上发的汗干不了。衣服黏在自己身上,难受的要紧。

    这个破天气,真是要命,夏天能看到各种巨大的昆虫,有时候还能从树林子里面看到蛇,当然蛇还是蛮好的,毕竟抓来能改善一下伙食。

    那时候的临常民,因为身材高大,体态好,训练肯吃苦,全学校都是出了名的。很多小姑娘都往他身上凑,夏天黏黏糊糊的,都抢着给临常民洗衣服、刷鞋子。毕竟谁能不喜欢长得帅还一身腱子肉的小哥哥呢,尤其是穿上警服以后,那北方人的爷们气概瞬间展现出来了,每次拉单杠的时候,总有一帮训练的女学生们偷偷往他这里瞟。

    临常民唯独看上了那个最美的校花,邓丽华。感觉看着邓丽华,夏天最潮湿的时候都不再闷热了。烈日炎炎正正好,能看到邓丽华穿个小背心出来冲凉,那模样,那身材,没的说。自从见到邓丽华,感觉南方的天气都没有这么讨厌了,活在一片天地里,连条件都感觉没有这么差劲了。

    邓丽华应该也知道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喜欢自己。每次看到临常民偷偷瞅她的时候,都会抿着嘴害羞的转过头去。校园的爱情可能就是这么简单,两个人王八绿豆看上眼了,没多久就走到了一起。

    同学们也看出来两个人在谈恋爱,只不过没有人点破,旧时代在学生时期谈个恋爱不容易,尤其又是规矩要求比较严的警校。

    要是被老师发现了,难免叫去谈谈话谈谈心。

    临常民和邓丽华也一直很小心,都是晚上训练完了偷偷的找地方约会,有时候周五训练结束。临常民会带着邓丽华翻墙出去,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或者步行街,去吃点儿好吃的,买点儿好吃的。

    但是晚上到底回不回去,邓丽华犯了难,她父母一直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一定要找一个本地的男朋友,说什么也要留下来。

    要是和临常民发生了关系,以后临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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