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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节 38. 第 338 章 真人快打!(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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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顺好像“美女与野兽”里那个有教养的野兽, 耐心重复一句“人心人肝。后天打擂,不能有闪失,姑娘还请务必帮忙。”

    阮晓露“”

    水浒传里说这个燕顺吃人肉, 竟然不是艺术加工, 居然是真的

    据说当初燕顺把宋江绑上清风山, 就宣称要“拿这牛子心肝下酒”。宋江也真淡定, 尖刀捅上心口, 才不慌不忙地自报身份, 把燕顺吓一个屁滚尿流。

    这燕顺说起来也挺倒霉的, 当初习武,不知被哪路游医给忽悠瘸了,说他这功夫啊, 必须定期服食人的心肝, 否则就走火入魔,死得惨不堪言。燕顺怕死,当然宁可信其有,赶紧改行当了山大王,每天下山捉替死鬼。

    人肉吃起来有心理障碍, 燕顺于是拉着底下两个小弟王矮虎和郑天寿一起吃,说大家有福同享,一起增进武功。但每次看到两位小弟一脸嫌弃的样子, 燕顺也心里不舒服, 下了无数次决心, 等明天、下个月、明年一定把这恶心玩意给戒了。

    但说也奇怪,一旦停了这心肝肉,他就莫名其妙地四肢无力、头脑混沌,当真是走火入魔之兆。

    燕顺无奈地解释“如今我控制得不错, 已经可以一个月吃一回了。此事不光彩,小人知道,请娘子千万不要外传。”

    阮晓露磕磕绊绊地说“要不您改吃大力丸试试”

    燕顺的眼神阴沉了一瞬间,随后他咧嘴笑。

    “让姑娘为难了。小人自己想办法吧。”

    说着要走。

    阮晓露“等等”

    听他这口气,请她去下山采办人心人肝,是因为同在梁山,不好对自家兄弟下手;她不帮忙,他干脆在山上找个人剖了

    梁山泊地处险恶,偶尔也有坠崖、溺水,让虎豹叼走之类的事故。若是平白有人失踪,大家第一反应,要么是离山脱逃,要么是意外事故,不会有人认为是被自家兄弟给吃了。

    除非,有人精准提出自己的怀疑

    燕顺刚刚说,自己吃人肉这事儿丢脸,一般人不知道,请娘子别往外讲。

    阮晓露忽然想起前阵子失踪的郑天寿,平白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燕顺最后看自己的眼神,十分的不怀好意。

    “那个,燕大哥,您等等。”她赶紧叫住燕顺,“那个,呵呵,我觉着吧,咱们可以商量一下”

    燕顺如释重负地一笑,“好说好说。娘子若肯帮忙,也省得俺为难。”

    阮晓露擦擦冷汗。你有啥为难的纠结该吃山上的哪个人么

    燕顺开始发号施令“娘子有所不知,要获取人的心肝,未必一定要杀人,也可以去牢城、墓地碰碰运气青壮男子为佳,妇女儿童次之,病患万万不可,最好要新鲜的。至于鉴定方法,小人也有些许心得”

    阮晓露忍着恶心,总算听完了燕顺的“人肉获取攻略”,把他打发走了。

    然后到外头猛跑五公里,给自己压惊。

    所谓“清风山三废”,真是实至名归。武功废,还可以勤学苦练;心废了,无药可医。

    像燕顺这种反人类分子,当初就该一跤摔进水泊里淹死。

    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然后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大哥别吃太多了,”她积极劝谏,“真的不是太新鲜,又加多了盐,别吃坏了肚子。”

    逮机会就强调一声,这样万一燕顺舌头灵敏,吃出这碗汤跟以往味道不同,但愿也会往“不新鲜”、“腌过”的方向去想。

    燕顺压根没听见,稀里呼噜又干光一碗。

    猪心猪肝是阮晓露专门到肉脯买的现杀猪,让师傅起了筋,洗干净,立刻拿到全城最好的酒楼,请个三十年老师傅掌勺,灼得刚好,没有腥臊,再浸入筒骨、老鸡、白胡椒的高汤,封在坛子里带回来,细细的炖了一路,非常入味。

    这时代上等人吃羊肉。猪肉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吃食,猪杂更是下层人专用,只为填肚子,没人研究到底怎么才好吃。就这碗简简单单猪杂汤,还是她用三倍的工钱,才请动酒楼大师傅,伸出他那高贵的手,碰了这包万众唾弃的下水,又动用了贵重的胡椒,门不当户不对地洒进这碗杂碎汤

    折腾一番,足花了她三贯钱。

    便宜他了。阮晓露一颗心放下肚,盘算着什么时候给自己也搞一碗。

    燕顺一个草头山大王,哪吃过如此高端的定制料理,舌头都快飞走了,哪有工夫怀疑这碗肉到底属于什么物种。

    “姑娘,”燕顺含含糊糊地说,“下个月,还要这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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