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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我”
谢谭雅有些吃惊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买活周报想要采访我”
“是万国报纸,开设在壕镜的报纸你听说过吗”她现在暂时隶属的篮球队队长说,“不过,明天就是决赛了,所以我说,不管怎么样还是等到明天决赛以后再说吧,如果我们拿到了冠军,那不是更好吗就算没拿到冠军,他们应该也还是会来的那是一份给洋番看的报纸,你既然是个洋番,还是个女娘,按照我们买地的道理,就算输了他们肯定也还是会来。”
队长的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在买地的洋番中,女洋番本来就少,黑人女洋番就更少了。买地这里的黑洋番,以壕镜奴兵为主,既然是奴兵,那肯定是以男性巨多。女隶很少见谭雅听她的老乡说,她们大多是被卖去美洲了,主要是作为给男人配种的用处过去的,男黑奴能干很多农活,报酬也很少,在美洲大受农场主的欢迎,女黑奴的劳力肯定是不如男性的,农场主也不需要她们做细活,偶尔买一些女奴,主要就是为了配种。
当然,如果女黑奴长得俊俏,他们也不吝啬于享用她们,还会把她们高价卖掉即便生下了黑白混血的孩子,那也还是奴隶。而且,就算被男主人睡了,就算怀着孕,女黑奴也还是得继续干地里的杂活。哪怕是在美洲,这时候人们都还没有适应让黑人来做屋里的活计普遍认为,黑人是肮脏粗野的,像是女仆这样有些门槛,需要品行的工作,在欧洲和美洲都还是留给白皮肤的穷人女孩来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卖到壕镜的女黑人,就非常少了,谭雅之所以来到壕镜,还是因为她的主人当时很迷恋她的身体,也认为谭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她十三岁就发育得很成熟了,并且用自己原始的魅力迷住了这个在非洲闯荡的商人,因此免于沦落到甲板下的黑奴舱中,被人隔着铁栏倒猪食的命运。
谭雅被主人用一枚银币买了下来,并且跟随他一起到壕镜来找了一份工作不管别人怎么说,谭雅还是挺感激主人的,虽然他因为对于谭雅的宠爱,被人嘲笑为娶不上老婆的老酒鬼只有实在娶不上老婆的失败者,才会和女黑人混在一处那。但不管如何,他还是教会谭雅如何在壕镜生活,让她学会说弗朗基话,也学会了一点汉话,而且谭雅跟着他的时候至少能够吃饱,时不时还能吃上荤菜,虽然他偶尔也会因为介意别人的议论,在酒后鞭打谭雅,但是,他醒酒的时候脾气总还算是不错的。
六姐保佑他希望他在壕镜能够长眠谭雅的主人在壕镜被买活军占据后不久,就因为顶撞监工,挨了一顿鞭子,随后很快因为伤口化脓而高烧死去了。谭雅知道他的脾气为什么这么不好,他太爱喝酒了,只要三天喝不上酒,就非得给他搞点喝的不可,不然,她可要遭殃啦。而且白人不像是黑人,他们的皮肤薄,受伤后总是好得很慢,对谭雅来说不算太过火的鞭子,就足以把主人打死了。
她听说主人的死讯时,确实是很伤心的,因为对于当时还在战俘营的谭雅来说,这意味着她在壕镜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死了,而她在战俘营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战俘营其他战俘全都是白人,而且按原本的社会地位分了住处,虽然没有人敢于欺负她,抢她的食物,但,也不会有人和她说话,大家都对她视若无睹,谭雅只能一个人睡在最外围,每天一个人做活,一个人吃饭,她很盼着上课,因为在课堂上她至少还能和同肤色的男人们,用故乡的语言说几句话。
但是,那也就是全部了谭雅不记得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她无法从地图上把自己的故乡指出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交易的港口叫什么名字。她一直生活在一个小部落里,那是个很少用得到语言的地方,在她刚满十三岁准备嫁人的时候,部落陷入了战争,他们被敌人抓了起来,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被陌生的人买走,一直到那时候,谭雅都是个没有根的人,她所接触到的一切东西都是陌生的。每当夜晚,她透过葡萄藤仰望着满天的星星时,她想到的都只有主人偶尔告诉她的白人星座,这些星座或许也有属于黑人的名字,但是,她把它们全忘光了,那些记忆似乎已经丢失在了被俘虏后,极度的紧张和恐惧之中了。
不过,现在的日子比以前要好过一些了,吃得比从前更好谭雅对于米饭,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就像是对于面包一样,那不是她从小吃的食物,在她的记忆中,母亲做的是香蕉饭,味道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大概说不上好吃,至少,调料没有白人和黑头发的人吃得这么丰富。
黑头发的人谭雅喜欢这么称呼这些华夏人,因为黑人的头发也是黑的,这么说好像让她和他们也有了一丝联系。他们待人和白人是不同的,谭雅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待人就像是他们自己说的一样,是平等的。就算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他们那也至少是把黑人和白人一样异样的看待,谭雅能够理解这样的眼神,人们肯定会惊愕地看着外表和他们完全不同的人,她自己也会。
但是,在这样的惊愕后,浮现的并不是鄙夷、轻视,而是好奇和友善她在路边被华人的孩子指着大叫过,也会突然地得到一些额外的赠礼,有些孩子指着她叫完了,看到她没有动也没有跑,反而对他们微笑,便会壮着胆子走上前来,送她一朵小花。
对谭雅来说,更重要的地方还在其次,孩子的善意是天然的,他们不懂得种族的区别,她也接受过白人孩子的示好,重要的地方在于家长的反应华人的家长不像是白人的家长,生气地训斥着自己的孩子,不允许他们和下等的黑奴玩耍,华人的家长时常困窘地跑上前来,“干嘛指着人家叫啊这样不礼貌”
但他们当然不会追回送出来的小礼物了,反而会从桌边的盘子里取过一片点心来请她吃作为赔罪,好奇地问着她的来历,“你会说官话吗唉哟官话说得很好”
“你从哪里来”
“你是怎么到鸡笼岛来的我们也是外来的”
“你成亲了吗多大”
“吃了吗”
在这一连串好奇的问题里,吃了吗是最棘手的,因为它随时可能触发一起用餐的邀请华人实在是很喜欢请人吃饭的。而不管吃不吃这顿饭,只要这么聊过一次天,下次再经过这个区域,彼此遇到的话,就像是熟人一样招呼寒暄起来了。
“是非洲来的大姑娘”
谭雅不止一次听到认识的大妈这么骄傲地向别人介绍,好像认识她很光荣似的。“壕镜过来的还会做弗朗基人的海鲜砂锅呢”
是的,在买地,她没有感受到一丝轻蔑,谭雅所感受到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自由,就像是瓢泼大雨浸入春天的土地一样,浸润着她,让她欢喜,让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的自由。
她是自由的,自由的,自由的
她不是在一开始被宣布为自由时就确认了这一点,她是在漫长的生活中,在吃下的每一口饭,说出的每一句话中,反复地确认着这一点她是自由的,谭雅,一个连名字都没有,被前主人随口起了一个名字的黑人女仆,从此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生存,去勾引一个五十来岁浑身酒臭的老男人了,她是自由的,她的工作,她的收入,她的食谱,她的身体所有的一切,全都由她自己做主
而这一切,全因为远在异域的国王人们说她还不是国王,但她迟早有一天会是的全因为那个女君王的话语,她的意志,化为了谭雅所享受的自由,所学习的知识,谭雅出身的部落没有姓氏这个概念,但是,她学习到了其中的含义之后,便主动地选择姓谢而不是姓乌。
毕竟,她已经把故乡的一切都忘得差不多了,就连美好的回忆都留不下多少。她认为她不必怀念自己的故乡,因为她的离开也是故乡和白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或许会有人说这一切全是白人的阴谋,部落的战争也由他们挑唆或许吧,但这些都是很复杂的事情,谭雅并不愿去考虑,现在她还有很多更值得专注的事情。譬如说,把自己的工作干好。
作为一个女黑洋番,谭雅在壕镜也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如果她愿意的话,但就像是很多男同胞一样,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壕镜,去新的地方看看,因为壕镜留有和过去的联系,而且,这里注定有很多洋番来来往往,留在这里的白人们,不断停靠过来的海外商船这些黑人既不愿意被停靠的旅行者当做奴隶呼来喝去,也不愿意和过去的白人老爷们多打交道。
再加上,他们只要会说汉话,找工作实在是不成问题的何必一定要做和洋番打交道的工作呢他们可以去建房,去种地,进工厂任何地方,只要需要勤勉而且有力气的工人,他们就都可以胜任,而且绝不偷懒,虽然他们在白人手底下,有时哪怕挨鞭子也不愿动弹,但那时他们吃不饱睡不好,实在是没有力气,现在,在买活军这里,做得好会受到夸奖甚至是收到奖金,就算不说报答买活军的恩泽,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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