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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与天争胜,图强保种(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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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海,因此却是悚然一惊。

    不过见张烈并没有理他,片刻后平静下来了,笑吟吟的持礼向张传书,张元烈行礼。

    在这个时候,张烈已经翻身上了一匹角马了。

    这种由精良骏马与妖兽混血的马匹,身上隐有厚实鳞片,额头处隐隐生出利角,强壮异常,甚至连牙齿都是尖锐的。

    张烈略一探查,便逐渐明白族长为什么要把张传书派到这里来开拓生意了,边荒修士修炼艰难,但是不代表这些修士家族的手中就没有什么好的东西,以赤阳谷张家的渠道与生产力,与这些边荒修士互通有无,这其中有着巨大的收益,并且是长期的利润——真正的商人,永远只赚取有限的利润,因为掠夺式的暴利,是不可长久的。

    骑着角马,手持重弓在山林间打猎,比之御剑飞天的确失之效率,但却可以在修士小的时候,就培养出其配合与嗜血,对于边荒修士来说,这即是小时的游戏,也是未来的生存方式。

    张烈虽然只是放开身心玩,但是他的基础素质高过在场其它人太多了,寥寥几箭却发无不中,有的时候甚至一箭同时射下两只猎物。

    这让那个小姑娘吴筱看得目瞪口呆,张传书却只是在一边笑:紫府修士的反应速度,超过筑基、练气修士太多了,如果元烈真的想的话,无论打猎多久,在场之人都根本无法发出一箭,因为在他们发现猎物之前,那头猎物必然已被元烈所射杀了。

    “你这个族兄,真的是第一次打猎吗?”小姑娘吴筱凑到张传书的身边,轻声问道。

    “绝对是第一次,不过你别跟他比,小筱你已经很厉害很有天赋了,但是你跟他比的话就……”就什么,张传书终究没有说出来,身为男子,在心慕之人面前,总不想让其它人超出自己太多。

    说起来,张传书比吴筱大出一百多岁,只是因为双方都是修仙者,所以看起来就像一个文雅的中年男子在照顾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天色快到傍晚的时候,众人策马,来到了山下的瀑布边上,在四周仆役的驱赶中,几个人发现瀑布边上两头猎物。

    那是一雄一雌两头鹿豚,正在悠闲地喝着水,长着犄角的雄鹿机警地四面注视着,只是在它的认知当中,距离这么远的人类无法伤害它们。而一旁的雌鹿肚子高高隆起倒好象快要生产了。

    劲装老者吴云见张烈没有开弓的意思,一脸兴奋表情,毫无犹豫地举起手中的劲弓瞄准,吴筱先是本能地举起了弓,但看着那怀着孕的母鹿,略一犹豫后,终究还是将手中的小弓放下了。

    张烈注意到,张传书的脸色也有些纠结,举起弓虚瞄了一阵下不去手,干脆也把弓放下。

    但他下一刻突然张弓,一箭射出,那支劲矢嗖得一声破空飞出,正扎在正在喝水的母鹿脚旁,惊得那两头野鹿转头冲入林中逃走了。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自己,张传书原本纠结的脸色也变得平静下来:笑言道:“距离太远,射得偏了。”

    吴云神色异样的看了看张传书,又看了看张烈,然后没有说什么,拉起马缰转身离去。

    吴筱有些欣喜地上前轻吻张传书的脸颊,而后才跟随自己父亲策骑离开。

    当天夜里,张烈与张传书驾驭飞剑返回家族坊市。

    张烈低头注视着,脚下那越发兴盛繁华的坊市,知道其中倾注着张传书无数的心血,但也想起白天的那一幕。

    终究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道:“传书,你是家族派驻在这里主政一方的人物。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与天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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