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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又一次亲自来找我时,是我认识青青的第二年。我在南城最繁华的地段给她买了套别墅,既然她父母给不了她一个温馨的家,我来给。
这是陆家开发的房子,我仅付了低于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就买下了将近三百多平方的房子,装修公司也是陆家旗下的,我象征性地给了十万块。
房子装修好过后,我还没有邀请青青入住,阿姆就找过来了。她的脸色很不好,跟母亲震怒时的样子一模一样,凶和狠均在她眼底流转着。
她站在别墅大门口,狠狠抽了我一耳光,“没出息的东西,这么小就找女人,你难道不知道自古以来红颜都是祸水吗?女人容易坏事你懂不懂?”
我第一次顶撞了她,“就算青青是祸水,我也不会离开她的。”
因为青青,我才尝到了被呵护关心的滋味,因为她,我才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是不可或缺的。所以我管她是不是红颜祸水,一辈子那么短,我能计较多少?
然而阿姆怒了,勒令我立即离开青青,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她拂袖而去,再也没有跟我讲过什么话。
当然我没有听她的,青青与我而言已经不是一个朋友那样简单。
我萌生了长大过后娶她的想法,这种想法一次比一次强烈。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在风雨交加中抱着早餐等我,更不会在冰天雪地里陪我疯,陪我浪,陪我上天入地。
我让小权子带着家佣来别墅打扫了一番,噢,忘记介绍小权子了,他是陆家管家的儿子左权,自小跟我玩得最好,算是可以交心的哥们儿。
“小权子”是青青取的绰号,因为他细皮嫩肉的,看起来像电视里的小太监,青青就赐他这样一个绰号,他倒也屁颠颠的,不晓得是因为我,还是他真的喜欢。
别墅打扫好过后,我选了一个很吉利的日子,风和日丽。
我把青青带到别墅的时候,她像一只欢脱的小鸟似得楼上楼下地跑,看了许久又蹭蹭蹭跑下来拉着我很认真地问,“朝歌,这房子真的是送给我的吗?”
我点点头,“当然了,金屋藏娇!”
“所以,我是你的金丝雀?”她盯着我的眼睛,我从她眼底读出了她并不愿意当金丝雀的想法,因为这是个贬义词。
我捏了捏她的脸,道:“傻瓜,你怎么会是金丝雀?你在我眼里是凤凰,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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