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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0-10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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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背带裤,灯芯绒裤,还有喇叭裤,她也适当地都拿了一些。毕竟要开店,产品不可以太单一。过两年还会流行牛仔夹克,很多时髦青年,都会穿一身牛仔装,再配上旅游鞋,一块儿出去炸街去。

    所以遇见牛仔夹克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又一个爆款来了。

    收了二十件夹克,又在一家卖翻领毛衣的收了二十件翻领薄毛衣,大货基本就买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就是些比较散的,比较特别的款式。这个需要慢慢逛,慢慢挑选,再加上也到了中午饭点儿,林珊就决定暂时告一个段落。

    因为货多,三个人又是拖又是提,浑身上下也都挂上了大包小包。陈炳坤看不下去,直接把自家的三轮车拉了出来,“让阿生送你们回招待所,这么多衣服掉一包就亏大了。”

    阿生是在他摊子干活的那个男孩儿,看这样子也就十七八岁。帮忙把包裹都放到三轮车上,笑呵呵地说:“走吧!”

    林珊三人感激不尽,谢过陈炳坤之后,一块儿帮忙推着三轮车回了招待所。

    招待所的前台大姐对她们搞了这么多货回来震惊坏了,林珊抽出一件紫色毛衣,偷偷趁没人的时候,塞给了大姐,“劳烦您帮忙看一下门,里头放着这么多货,多少有点儿不放心。”

    大姐太理解了,这么些货,估计全部身家都在上头了,被偷了肯定要命。虽然收东西不合规矩,不过这毛衣实在太好看了,颜色正好是她喜欢的紫色,上面还有一圈小珍珠,毛料摸着真软啊。

    于是,大姐偷偷看了眼四周,飞速把毛衣塞进柜台下面,小声对林珊说:“放心吧,白天都是我值班,我给你看着呢。夜班我也帮你打个招呼,一定会给你看好的。”

    “谢谢谢谢,那就麻烦您了。”

    办完了这个事儿,三人简单吃了个午饭后,就又去了批发市场。

    林珊上次就想买皮包,可惜当时钱没拿够,这回一下买了六个包,皮鞋也拿了十双。毕竟她是以服装为主,这些东西可以有,但不好太多。

    而且皮质的东西进价太高,售价又不能太超过百货大楼,不然销路肯定不好。简单拿一些,就当丰富店面了。

    上次她送出去的普通小丝巾,来了100条,老板翻箱倒柜才凑齐,因为要作为福利用,所以数量太少不合适。还有一家陈炳坤之前介绍过的摊位,她家有卖连衣冬裙的,呢子和条绒的都有,林珊分别来了五条。

    男士西服也买了两套,男士衬衫和单裤也都来了几条,这些是给赵福和王军的。人在外头混,还是要打扮起来的。

    赵福非要自己掏钱,被林珊打住了,“咱一家人该明算账的时候,一分钱都得算清。不该算账的时候,就别让你妹子我看见你掏钱了,行不行赵总?”

    赵福被她这声“赵总”喊懵了,有点儿不好意思,又有点儿开心,“那、那行吧,谢谢妹子!谢谢我俩好妹子!”

    林珊和林红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

    服装市场实在太大了,林珊感觉再买下去,钱包里的钱就不够逛水货市场了。她赶紧适可而止,把拎着的大包小包放回招待所后,拉着两人去了水货市场。

    林珊不仅记得地方在哪儿,连接头暗号都还记着。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的林红和赵福,是彻底傻眼了。这这这、这是走私来的货?!

    好大胆!

    粤城的人连天王子都不怕啊!

    他俩小心翼翼地跟在林珊后头,跟做贼了似的,生怕分分钟就被人抓走。

    人家卖东西的摊主一看他俩吓成这样,连暗号都不用对了,直接从包里拿出林珊想要的丝袜。丝袜价格不高,林珊直接要了五大包,共一百双。店主高兴得不行,“靓女靓女”得叫个没完,随后在他的帮助下,卖计算器的都给便宜了十块。

    计算器上回买了两个,公司一个,家里一个。这回她准备买来配给自家的四个门店。高档的皮手套这里也有,摊主说是港城电影女明星的同款。

    林珊才不管哪个霞哪个卿,性价比不高她是不会买的。好在20块也不算高,她就买了

    两双,放店里套模特手上,再配上呢子套裙,应该能吸引更多爱美的女士。

    手表林珊一共买了五块,这年头不像后世有手机,随时能知道时间。现在没有手表真得非常不方便的,尤其是出门办事的时候。

    林珊准备自家娘仨一人一块,剩下的一块给赵福,一块给王芳。

    赵福却死倔着不肯,这回说什么都要自己付表钱,嘴里还振振有词,“我一个人就算了,俺两口子一共两块儿表,太贵了!不行不行,说啥也得我自己掏!”

    林珊见他坚持得脸都急红了,也就顺了他的意思。

    林红见买了一会儿没啥事儿,旁边的人也都很自然地在买东西,她也渐渐地没那么害怕了。看见一个领带很好看,就想买给王军。

    林珊看懂了她的心思,鼓励她主动去跟人讲价。

    林红靠惯了妹子,突然让她自己开口,一时还有点怯生,问了两遍才让人家摊主注意到她。

    粤城做买卖的都是笑脸人,一见有人要买领带,立刻热情地招呼起来。

    凡事开了头就不那么难了,林红渐渐放松下来,开始跟摊主讨价还价。最后以十五块的价格,拿下一条丝绸领带。

    第87章 第87章 买到随身听

    三人在水货市场逛到了太阳落山, 好东西实在太多了。要不是还要留着路费,真想把钱全都花光。

    林珊想买的东西基本都买到了,就连录音机她都买了。预备给赵桂花听听广播和唱唱歌, 这样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能多个消遣。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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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另外还有一样东西,她找了一条街都没发现, 那就是随身听。

    明天一早他们要去郭广发家拜访,当天下午应该还有时间再来逛逛, 要是还没找到就没辙了,只能以后再说了。

    林珊买随身听, 是想送给贺正岩。他说他最近开始系统学习英语了, 她就想着送他个随身听,方便随时听英语磁带。

    虽然猜到贺正岩的家庭应该挺厉害的, 不过从他平时的作风和手上那块儿很旧的手表来看, 他应该是那种勤俭节约的人。

    这种人最不好送礼, 送大送小都挺为难。所以林珊想来想去,觉得随身听挺好的。虽然那东西不便宜, 但关键是真有用, 也就不算浪费了。贺正岩应该会喜欢。

    说起他学英语这个事儿, 那天在电话里说了之后,林珊就好奇他为什么突然想学英语。

    贺正岩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想看懂第一手的国外资料。

    林珊对于积极向上又有前瞻性的男生一向很欣赏,当时就忍不住夸了他两句,搞得贺正岩挺不好意思, 还假咳了两声。

    不过很可惜, 在水货市场没看见随身听。

    回到招待所后,林珊给郭广发家打了个电话,拜访人之前通知一下, 避免对方不在家、不方便,自己走空门。

    电话是郭广发的老婆江秀琴接的,她立刻表示欢迎,还责备她为什么不住家里。林珊笑着解释道:“这次带得人多,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下回我一个人来,一定上您家去住,到时候婶子可别嫌我烦呀。”

    江秀琴乐着说:“你这丫头,我恨不得认你当干女儿,天天住我家才好呢!你们住哪儿,我明天让郭峰开车接你们去!”

    林珊赶忙拒绝,哪有登门拜访还让人家来接的。

    可江秀琴却说:“我家这地方不好找,又没有公交车,你们从批发市场那边过来太不方便了,郭峰在家闲着也闲着,开车接你们一趟算什么啊!”

    林珊不是很清楚那边的路况,本来想挂了电话跟前台大姐打听一下的,听江秀琴这么说,又想起上回去的时候车好像确实开了很久,也就没再坚持。

    两人又在电话里聊了几句家常后,定下明天上午十点半,由郭峰上招待所来接他们。

    郭峰对这个任务还是挺开心的,不到十点半就来了,见林珊带着一男一女,还抬着两个大箱子从招待所里出来,赶紧小跑着上前帮忙。

    林红他有印象,赵福就不知道是谁了,介绍之后发现是她们表哥,立刻热情得把三人请上车。

    郭峰今天开得还是那个国外的小货车,车头两仓,足够三个人坐了。赵福对车特别感兴趣,一路跟郭峰聊得热火朝天,等到下车的时候,俩人已经搭着背“福哥”和“峰弟”的叫来叫去了。

    林珊原本的计划是早早地过来访问一下,但是江秀琴让郭峰十点去半接他们,在经过四、五十分钟的车程,到了之后正好临近饭点,江秀琴和郭广发已经做好两道菜了。

    实在是盛情难却。饭桌上他们聊了聊林红和王军的婚礼,询问了一些林珊在清大上学的感受,跟着又谈论了一下这次进货的事。

    林珊把开服装店的想法一说,郭广发立刻表示赞赏,“没错,就该开个高档的,安河得发展还是太慢了,全市也找不出几个像样的地方。”

    江秀琴也感慨:“是啊,时代变了,女同志早不想再穿那些‘工农装’了。漂漂亮亮得多好啊,衣服再贵我也想买。”

    林珊看得出来江秀琴很爱打扮,从上到下捯饬得非常港城风格。想来衣服应该都是从那边买来的,毕竟郭家老大就在港城。这也是她没有送衣服当回礼的原因,实在是怕自己这些东西入不了人家的眼睛,倒不如实实在在地送些家乡特产好。

    一顿饭大家都吃得都很开心,林珊姐俩硬是帮忙把桌子收拾干净后,才准备告辞。

    郭峰再次承接了送人的任务,路上一直在可惜,“你们要是多待几天,咱就能一块儿回安河了。我们家今年回去得早。”

    林珊笑道:“没办法啊,得赶紧回去开店。”

    郭峰理解,做生意就得争分夺秒,“那我明天过来帮你们把货拉到车站。”

    林珊哪好意思一直麻烦人家,“不用不用,我已经靠好了拉板车,你过来太远了,心意我领了,非常感谢。”

    郭峰听到她都安排好了,也就没坚持,“水货市场你也逛了?”

    林珊:“逛了,不过随身听没买到,不知道哪儿有。”

    “随身听啊。”郭峰想了下,“你现在还想要吗?想要我带你们去找阿强,他那儿应该有。”

    “要要!太感谢了!”要是临走能买到随身听,那就再好不过了。

    郭峰随后把车很快到了一家铺子跟前,里头有卖表的,卖录音机的,卖墨镜的,卖打火机的……很杂,都是些时髦的稀罕货,一看就都是外来的。

    招牌只简单挂着一个“佳品商铺”的木牌子,业务范围是一点儿没写,但是里头的客人却络绎不绝。

    郭峰没介绍这家店的情况,直接领着三人进去找到了阿强,“我老家妹子,上次见过的,她想要随身听。”

    阿强热情无比:“有有有!林珊妹妹吧,我当然记得啦!等一下,我这就让人去拿货。”跟着阿强朝后面喊了一声,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就从后面钻了出来。她有点黑,个头倒是不矮,浓眉大眼,满脸得不耐烦。

    不过在看到郭峰后,她眼睛一亮,瞬间笑得无比灿烂,“峰哥!你怎么来啦?”

    郭峰解释了一下缘由,那姑娘立刻细细打量起林珊和林红,然后“啪”的一声,被他哥一巴掌呼到背上后,极不情愿地拿起钥匙跑后面拿货去了。

    “不好意思,那是我妹妹阿英。”阿强有些头疼。

    郭峰却笑着说:“阿英要是不想看店,你们就让她自己摆摊试试呗,总比天天闹脾气强。”

    “唉。”阿强叹气。

    随身听很快就拿了过来,一共三款,林珊挑了其中一个比较实用的,花费220元买了下来。这已经是阿强给的腰斩价格了,真是感激不尽。

    这种随身听连粤城都很少见,可想而知货有多紧俏了。

    回去的时候听郭峰说,这店是阿强家自己开的。这条街上还有三家店,分别是他其他三个哥哥在管。家里唯一的宝贝小妹,天天想着要自己出去闯荡,不想继

    承家业。

    阿强老爸呢,却非想让他小妹在店里好好学习,然后再开一家店给她。属于是有钱人的烦恼。

    郭峰说完笑道:“她妹子倒是跟你一样,都对服装感兴趣。”

    林珊听在耳朵里,记在了心上。服装店开了之后,要是能在粤城这边找一个合伙人,一切就会方便很多。不过这也只是她的初步构想,当下最重要的是回家开店。

    次日上午,林珊一行人踏上了回城的火车。照旧是卧铺票,幸运的是这回的包厢全程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一下子又多了一个床位放东西,就这,他们也把包厢塞得满满当当的,夜里睡觉都得蜷缩着。

    四十个小时候,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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