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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推演游戏》 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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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俊美,所以原谅她脑海里出现的是这么中二的形容词吧,市面上给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这么写。

    明珠在心里惊叹了一句,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还没有想要谈恋爱的那种心思,此时也只是将这个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获到的惊艳一幕。

    可她没想法,青年却在走近看到她之后顿住了脚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明珠有点尴尬,想加快脚步先行离开,青年却追了上来,仗着腿长越过了她,转身将她的去路堵住:“这位小姐,请等一下。”

    明珠这才发现青年西装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壮硕一些,个子也那么高,和她着很大的体型差。不过那张脸上没有出现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种她熟悉的商业老油条的气质,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谈判桌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一样。

    这是个西装革履的生意人啊。

    这种想法让明珠的警惕心消弥不少,甚至脑子里还在思索——

    这个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年轻,或许是某个公司新入职的后辈?所以才被派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巷里做什么事吧,好可怜。

    面前的青年带着笑容问她:“小姐,你是今天刚进镇上的游客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刚来?”明珠诧异,游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别,但时间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来的,我不会直到今天才发现你。”

    他的话让明珠有些听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这个巷子里是什么店呀,好玩吗?”

    “嗯?”青年偏头望了望,然后笑道,“里面不是店铺,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愿意出门,我和他还算熟悉,所以偶尔会给他送一些书看,好让他别那么无聊。”

    “哦……”明珠依稀觉得青年对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点奇怪,便回过神来问他,“对了,你叫住我是想说什么?”

    青年盯着他,勾唇,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老派的礼节:“叫住小姐,是想请问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来自南水镇方家,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动的男人,外表竟然优秀到这种程度。
    他们刚刚已经面对面聊了一些,因为平时都以笔名互称,因此直到才刚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

    没错,就在明珠来到南水镇的第一天,她进入了百宝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个照面。

    因为拒绝了对方一见钟情的告白,明珠还没走出百宝街的范围,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反而被框定在了一个对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条街的“人”都变了,他们不再是从各个地方旅行而来的游客,而是和百宝街属于同一个年代的,为了给明珠和方宵谈恋爱当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宝街里,可她自己意识不到。

    在接下来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个是生活自由的职业撰稿人,一个是在港口权力很大的最年轻的负责人,两人高高兴兴谈起了恋爱,明珠越来越觉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时机成熟后,她被邀请去了方家做客,虽然方宵的爸爸板着脸有点凶,而且是个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长,不太符合她新时代女性的思维,但好在他对方宵的选择没有过多干涉。

    一直住在旅店里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两人情到深处,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开始做得很克制,可后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强制的风格,明珠见惯了他温柔的样子,乍一接触到他的另一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觉得他失控时的样子很性感。

    其实这点小情趣也没有弄疼她,明珠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们想要结婚了。

    明珠写信通知了家里人,家中人虽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不够放心,决定来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时的明珠并不知道,她以为她在方宵身边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在舅舅他们看来只有半个多月。

    ——他们的掌上明珠,来南水镇的第一天就跑丢了,电话也打不通,一失踪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们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谈不下去,每天都在镇上以及周边地区寻找她的踪迹,也向镇上的警局报了警。

    可惜这个镇子从头到尾都是虚假的,真正的外来游客少得可怜。

    报案石沉大海,甚至——

    甚至连电话都拨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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