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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回家(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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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衣服穿在她身上才能这么好看。”

    臭美够了,春丫又把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挂在了衣柜里,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她的衣服也不旧,还是前段时间五婶儿刚给她做的,比好些城里姑娘的衣服还好呢。

    不过新衣服,得留在过年的时候穿。

    东生也有一件新衣服,但新衣服对男孩子的吸引力没那么强,东生反倒对林湘带回来的一些小玩意儿感兴趣。

    林湘还给春丫带回来了很多头花和发夹,没有一个重复的款式。

    “春丫,你现在发圈生意做的怎么样了?”

    春丫立刻打开了话匣子,“说起来,还得谢谢你替我找了这么个挣钱的门路呢。虽然发圈生意不像我爸妈卖烧烤挣得那么多,但我每个月也有百来块钱的收入。”

    一个月一百多块的利润,在七十年代已经算是相当高了,哪怕是在京市,百分之九十的家庭都达不到这个收入。

    更何况是在勉阳镇这样的小地方。

    五婶儿笑道“我们也没想到头花生意会越做越好,现在春丫已经专注于做头花了。她把每个月挣来的钱都交给了我们,年前我跟你五叔合计了一下,打算再拿出一部分钱来,给春丫买个房子。”

    之前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五叔五婶儿就想过要不直接送给春丫,眼看着她年龄大了,也该相看对象了,有房子的话,就能找一个城里的对象。

    可思来想去,五叔五婶儿觉得他们还年轻,现在烧烤生意做的又不差,短时间内肯定不可能离开这儿重新找地方,不然积累下来的客源可就断了。

    所以,这房子要是给春丫的话,他们还得继续住在这儿,会让人以为他们骗人。

    现在烧烤生意也不差,还了之前欠林湘的钱后,又攒了点钱,加上春丫那些,再买一套房子很适合。

    “这个主意不错,女孩子在结婚前有一个自己的房子,确实有很大的底气。”

    “而且城里人,虽然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可城里是分房子住,一套房子兴许得住一大家子人呢,要是春丫有个房子,将来结婚了也能搬出来住,还不用受婆婆的气,在婆家底气都是足的。”

    林母到底在京市呆了半年,如今眼界什么的,可比之前强太多了。

    见林湘和林母都赞成给春丫买房子的事儿,五叔道“要不,二嫂和妞子明儿下午再回梨花大队?我和桂芬看上了两个房子,现在拿不定主意该买哪一个。二嫂你和妞子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也好给我们出出主意。”

    “可以啊。”林湘爽快得答应下来了。

    距离过年还有三天时间,回村也没什么事儿干,倒不如在镇上待几天,到时候和五叔五婶儿一起回去。

    翌日早上,吃过早饭后,五叔五婶儿就带着春丫东生,和林湘林母一起出门了。

    “第一个房子在这里,离城里稍微有一点远,但同等价格下,买到的是个大房子。”

    五婶儿说的第一个房子,在火车站附近,不在城里面,要进城的话还得搭乘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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