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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1章 凤君公子就是比秦牧好!(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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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击退魔族大军,不是圣贤,胜似圣贤啊!”他们都如此评价秦牧。

    就连身在仙宗之中看书的凤兮也收到了一个留影水晶。

    这个水晶是一位师兄送过来的,摆放在她面前,让她有点迷惑。

    “这是什么?”

    “秦牧火烧魔族神庙,震慑了魔族,让魔族退军了,里面记录了他火烧神社时候的场面,你可以看看。”

    这师兄笑盈盈说道:“这等好男儿,和你十分般配。”

    整个仙宗都知道,秦牧就是凤兮的未婚夫。

    也有很多人嫉妒秦牧,认为秦牧这人配不上这么好的凤兮。

    但是,见过秦牧的都会被秦牧折服,想要撮合他们两个。

    凤兮只是盈盈一笑说道:“哗众取宠。”

    “这绝对不是哗众取宠,他一人前往神庙,烧了神庙,面对诸多魔族强敌也不曾后退一步,差一点死在了魔族之中,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从魔族逃出来的。”这师兄说道。

    凤兮总算是有了兴趣。

    她打开水晶看了看,也被秦牧的行为震撼了一番。

    只是可惜,秦牧始终被一个巨大的斗篷包裹住,没有人可以看清秦牧的面孔,她甚至看不清秦牧手里的弓,否则肯定会认出来,这就是“凤君”公子的宝器。

    看到最后,她没忍住又看了一遍,长叹一声。

    “怎么了?”一边的师兄询问说道。

    “很强大,很正直,和我三观也一致。”

    她最痛恨魔族,甚至有一点极端,想要把魔族的凡人都灭个一干二净!

    秦牧火烧魔族神庙,让她很受感触。

    “这不是和你很般配吗?”师兄笑问。

    但是,她还是摇摇头说道:“不可能,不合适,他太直了,我只是一个普通女孩,想要一段甜一点的恋爱,凤君公子就很好。”

    他会约自己去吃饭,也会说一些笑话给自己听,会抽出时间来陪陪自己。

    再说了,她认为凤君不一定就比秦牧弱,自己为什么要去喜欢一个自己来月事了要给自己送一箱辣酱的天才?要是天才那么好,她干脆去找秦圣算了。

    “行吧,搞不懂你。”这师兄话锋一转,问道:“怎么样,清风榜上面的挑战过了吗?”

    她摇摇头说道:“没过。”

    “还是打不过同期的凤九歌?”

    “打不过,他太强了,或许已经超过了同期的秦圣,正在追赶同期的秦萱,唯一可以真正压制他的,应该是秦九天。”

    这几个秦家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秦圣有两个至尊灵根,秦萱是万古才情第一人,秦九天则因为那些恐怖的战斗,被人冠以一个可怕的名号。

    战魔。

    这人完全就是在战斗之中蜕变,一路杀出来的!

    很多人都对此津津乐道,因为他们北荒之中两个战力顶尖的人竟然都不是什么超级天才!

    传说秦萱是地十品的灵根,秦九天也只是地品,但是他们甚至可以胜过至尊灵根!

    没有人知道他们经历过什么,只看到了他们恐怖的成果,碾压一众天才人物!

    “那么现在的你是什么档次?”这师兄询问说道。

    “秦圣的档次。”

    “我就不明白了,你何必要比你哥哥更强大?难道是在未雨绸缪,为自己将来成帝做准备?”

    凤兮却笑着摇摇头回答:“你错了,我没有任何攀比的意思,只是我哥哥说过,我们人族已经有几万年没有出现过大帝了,万族都会陆陆续续苏醒,会像几千万年之前的神话时代结束那样,让九天大陆陷入乱局。”

    从人族的历史上,就可以看出来“盛极必衰”的这个道理。

    几千万年之前,人族无比的强盛,甚至设立了远古时代的“天庭”,里面强者无数,异族在人族的眼里不过是一群边贸畜牲!

    但是,后来神话时代结束,就进入了异族的时代,他们之中也时常有大帝诞生,反而是人族失利,被异族打压了几千万年!

    直到百万年之前,盘古大帝出世,这才改变了这种局势。

    “人族已经昌盛了百万年了,该衰退了,其他种族也会再一次踏上历史的舞台,再一次把人族当成血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族天骄都会并起争霸,但是人族的普通人却会成为底层,生灵涂炭。

    “既然是天才,就要有天才的觉悟,我们这些天才生来不是为了内耗,打压其他天才的,而是为了守护人族!但是我哥哥还是不够强大,我必须要比他更加强大,才可以还四方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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