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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对于安安来说,没有什么难度,毕竟她从小就跟在谭大爷这个老教授后面混。
谭大爷一家子都是文化人,这些年他们家里没有小生命诞生,唯一亲近的也就林芷家的两个孩子。
一腔“爱”,都往两个孩子身上放,当自家的孩子一样。
他们家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不就是教育孩子么。
尤其是有天赋、好学的孩子,老师们的最爱。
所以在孩子的学习上,林芷和梁毅几乎不用操心,他们的关注点更多的是放在两个孩子的心态上面。
有这样的学习环境,安安和乐乐就是想差也差不到哪去。更何况安安和乐乐原本就不是笨小孩。
这次征文比赛,林芷是知道的,但她没有过多干涉这件事,由安安自行发挥。
这是小学最后一场比赛了,还是全国范围内的,安安很上心。
就像老师说的,要是进入了前十名,那么这将是最好的毕业礼物。
安安认真起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孩子。
言传身教。梁毅的坐姿、站姿无可挑剔,两个孩子在无形中受到了他的影响,平时站着或是坐着,腰杆都是挺直的。
特别精神。
林芷难得见她这么认真,每晚下班回来,都会做好后勤服务,给她泡杯牛奶,做些她爱吃的甜点。
姐姐在认真写东西,乐乐也不会去打扰的,写完当天的作业,他给小黑套上狗绳,带老伙伴出去遛弯。
隔壁邻居看到了,是真心羡慕林芷,这孩子简直就是天使,来报恩的,从小就好带,现在长大了就更好带了。
妥妥别人家的孩子。
等回家看到自己家狗都嫌弃的儿子,真想跟林芷家的换换,让他们也体验一把做“别人家孩子”的家长的快乐。憾綪箼
“乐乐,又出来遛狗呢?”
“嗯,阿姨好。”
“好好,真乖。”被叫阿姨的女人笑得弯起了眼睛,原本想伸手摸摸乐乐的头,但是见小家伙黑白分明的眼睛,倒底还是忍住了。
这么帅气的孩子,她还是别把人家的头发弄乱的。
三四月的天气,傍晚还有点冷,乐乐套了件白色的运动外套,白的晃眼,看不到一点的脏。
下面穿的是黑色的运动裤,鞋子也是运动款的。
非常清爽。
他年龄虽然不大,但帅气已经初露锋芒。
深得阿姨们的喜欢。
当然了,也深得班上女同学的喜欢。
相比较班上那些邋里邋遢的调皮男同学,乐乐在班上那就是国宝般的存在,太稀缺。
王敏之开玩笑地和林芷说过,她以后不用担心娶不到儿媳妇了,每次放学,只要她看到乐乐,那身边都围着好几个小女孩。
还说,可惜她家的不是女儿,不然就能和她结为亲家了。
从小看大,乐乐这孩子长大后不会差的。
是拉回家当女婿的好人选。
“当女婿的好人选”现在正随性地遛狗,他把小黑带到公园,然后随着小黑逛。
小黑往哪跑,他就跟在后头往那边走。
小黑已经习惯了他的性子,竟也不急不慢地走着,四条小细腿吧嗒吧嗒的,深深浅浅嗅着公园里它能嗅到的东西,时不时还回头看看乐乐。
连尾巴摇摆的速度都是那么的不紧不慢。
就这样,一人一狗一根绳子,晃悠悠的,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时候公园里的人多,大人小孩都有,不管是认识乐乐的,还是不认识乐乐的,都被这一人一狗吸引了目光。
很有趣、有爱的画面。
林芷下班回家,见乐乐还没有回来,就去公园找他了。
“哟,来找儿子呢?”有人见林芷过来,客气地询问一声。
“是的大娘,喊他回家吃晚饭,您吃好了吗?”
“我闲人一个,早就吃好了。你家那孩子带着狗往湖边去了,刚走没一会。”
“哎好,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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